春季学校开学伊始,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清丰县食药局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濮食药监食函[2016]6号)要求,自2月22日起,对清丰县城区内的学校食堂展开了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科学谋划,积极动员。为保证检查效果,清丰县食药局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组织供餐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了全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并督促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二是明确重点,加强排查。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的供餐学校开展了拉网式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食堂的经营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食堂后厨环境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对各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了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2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8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学校领导及食堂食品管理、食品从业人员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学校硬件设施设备,强化食堂内部管理,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放心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