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高158厘米、底长90厘米。棉布质地,白布为底,红布缺口镶边。墨书,楷体,中间写有“義和團”三字竖书,左边有“南永固”三字竖书。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今马庄桥镇南永固村韩大申召集村民,举起“南永固义和团”大旗,提出“砍洋头,杀赃官,均粮食,过好时光”的斗争口号。
来源:《清丰古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