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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项目立项关从源头扼制“小散乱污”企业
发布时间:2017/3/23 8: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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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抓好“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清丰县发改委根据单位职能,严格把好项目立项关,把好项目引进入驻关。一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认真核实申请备案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二是按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1339号文)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到申报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三是对高污染、高耗能、淘汰类及不符合条件的限制类项目,从源头扼制,不予备案。四是根据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意见,落实申请备案企业是否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对占用宅基地、耕地等非建设用地的企业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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