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财审处副处长赵庆华一行9人对我县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资金执行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副县长弓晓飞、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敏,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分局等陪同。
赵庆华一行对河南阳光防腐集中喷涂中心等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工作以查阅项目资料、问询、现场检查项目进展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了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赵庆华强调,一是企业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污染治理设施提升,高效使用上级申报资金。二是生态环境分局要深入项目一线,加强统筹调度,进一步规范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生态环保资金职能作用,快速推进项目实施。
赵丹表示,清丰县将进一步落实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县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将开展联合检查,共同推动资金项目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