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清丰县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切实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提质增效,保障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树立“三种理念”。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提出“案案是公正载体、人人是服务主体”,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贯穿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对民营企业实行无差别保护,防止选择性司法,让他们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二是坚持“四个并重”。做到严厉打击犯罪与重视帮扶止损并重、规范司法行为与全程释法说理并重、严格依法办案与参与社会治理并重、加强司法保护与开展贴身服务并重,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建立“五项机制”。即专题研判、派驻“第一书记”、检企常态化联络、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等机制,坚持抓细抓常,切实把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开辟司法办案“绿色通道”,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刑事案件,快捕、快诉、快办,坚决不让案件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来源:县营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