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廉洁过节、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9月12日下午,清丰县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双节”廉政恳谈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恳谈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跃峰宣读了《中共清丰县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和《中共清丰县纪委关于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
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就“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中秋节、国庆节是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高发、多发期,也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期。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踩“红线”,不越“雷池”,洁身自好,廉洁过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纪委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二、严格约束自己。检察机关拥有执法权,个别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存在很大权力风险和岗位风险。要保持清醒头脑,把握好正常人情来往与权钱交易之间的关系。原则上不能糊涂,要珍惜岗位,管住自己。三、维护自身形象。谨言不会出错,慎行不会惹祸。大家一要自律,二要低调,三要检点。上级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中秋、国庆是难得的节日,希望大家少一些应酬,多陪陪家人,多看书学习,多做一些有益于家庭、有益于社会、有益于自身修养的事情。四、严肃党风党纪。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和反“四风”工作部署,要把“不送礼”和“不收礼”作为节日期间最重要的一条纪律,坚决做到“四不四拒”:不公款送礼,不公款相互宴请,不公款旅游,不公车私用;拒收礼品,拒收礼金,拒绝宴请,拒绝旅游、健身、娱乐等高消费。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