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夏季“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8月19日至21日,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实际,精心组织,全警动员,严厉打击酒醉驾、大货车野蛮驾驶、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期间,大队按照上级及县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布警,全体民辅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及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民警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在辖区各个重要路段、路口设卡检查,对餐饮娱乐场所、烧烤摊、夜市以及涉酒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路段设置执勤巡逻点,重点查处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和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交警大队出动警力140余人,警车14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82起,其中酒驾5起,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67起,机动车乘车人未系安全带298起,电动车交通违法1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