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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三个转变”扎实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前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26 14: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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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刑诉法的出台对检察机关执法观念、执法机制、执法方式和执法能力等带来了深刻影响,提出了新的挑战。清丰县检察院为确保修改后的刑诉法顺利有效实施,坚持转变执法观念,转变工作机制,转变执法方式“三个转变”,扎实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以转变执法观念是前提。此次修改后的刑诉法,最大亮点就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中,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转变工作机制,切实在侦查、起诉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依法维护公民、社会和国家利益,又注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特别是,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恪守客观、理性、平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理念,积极对接新刑事诉讼法,做好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当庭质证等工作,认真落实证人、鉴定人依法出庭的规定,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努力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二是经转变工作机制为关键。该院以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关键,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研究制定了人权保障工作机制、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非法证据排除机制、提高出庭效率机制、保障证人出庭工作机制、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等。首先,该院积极与县公安机关协调沟通,协助出台《清丰县公安局关于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工作暂行规定》。其次,为适应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进行的调整,该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商,探索建立了审前快速办理机制,确保案件办理程序方便快捷。最后,该院监所检察部门对接新刑诉法,协调县法院、司法局会签《社区矫正告知制度》。实现法律文书送达与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无缝隙”对接,同时建议县司法局坚持“三对照”,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接管建档”,确保了社会矫正工作顺利启动,健康开展。
  三是以转变执法方式为保障。新刑诉法实施后,检察机关工作量将明显加大,对检察人员素质要求会更高。该院以转变执法方式为保障,积极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加强对“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法条规定和法律适用的理解把握,以提高主动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能力水平。灵活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等现代培训方法,深化学习培训效果。以学习交流会、“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刑事诉讼法全员考试等形式加强检察干警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交流互动、提升理解、深化认识、解疑释惑,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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