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县司法局实行三项措施服务全县发展大计。
一是强化法律服务职能为经济主体建设服务。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大为“三农”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拓宽和规范法律服务,强化服务全县经济工作,加大维权服务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
二是强化法律援助职能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深化完善“法律援助卡”制度。做好“法律援助卡”的发放任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为社会稳定服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深入矛盾纠纷一线,形成定期走访群众的长效机制,实现贴近群众服务“零距离”。进一步调整、充实、巩固乡(镇)、村调解组织,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穆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