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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司法局“四举措”提升执法工作满意率
发布时间:2015/12/4 14: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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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全县社会稳定和谐大局,清丰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一是人员培训强素质。举办全县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采用县、乡、村三级培训模式,各乡镇共527人接受培训,有效提高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素质。

    二是广播宣传解民题。利用村头大喇叭定期进行广播宣传,介绍司法局、司法所工作职能,为广大群众解决法律上的实际问题提供便利。

    三是宣传标语提知晓。在各行政村设立司法局工作职能宣传栏,临路、临街粉刷“有矛盾纠纷,找调解中心”固定标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

    四是一户一册便民生。制作宣传页、联系卡,组织人民调解员入户发放宣传册,每村每户一页一卡,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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