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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邵乡3人溺水事件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8/14 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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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2日15时56分,清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公安局指令称:有人报警称阳邵乡有3人溺水。接到指令后,清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及时与报警人联系,确定位置为阳邵乡西直节村卫河闸口处,有3人溺水,其中1人打捞出时已无生命迹象,另外2人下落不明。清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阳邵乡派出所出警到达现场,开展打捞和抢救工作。经过全面搜救,已将另外2人打捞出来,但已无生命迹象。

    经初步了解,溺水身亡的3人分别是:范某某,男,社会青年,阳邵集村人;范某某,男,阳邵集村人;王某某,男,社会青年,现居住城关镇。8月12日下午13时许,在家长并未知情的情况下,3人结伴到阳邵乡西直节村卫河闸口洗澡,因不习水性,溺水身亡。

    事件发生后,清丰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全力做好打捞、安抚及善后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领县政府办、县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及时赶到阳邵乡,听取情况汇报,立即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一是要求县教育、民政、人社、阳邵乡政府迅速做好家属安抚工作。二是县教育部门立即召开中小学校长会议,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三是组织有关部门立即对河流、坑塘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8月13日早8时,县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紧急会议,通报阳邵乡3名学生溺水事件,要求各中小学校在已经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立即通过教师家访、在家长微信群发送通知、群发短信等形式,开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拐骗等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及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引导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护,确保全县学生安全度过暑假。

    8月13日开始,由县教育局牵头,协同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及各乡镇,开展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河流、坑塘等易发溺水事故部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在易发事故的河流、坑塘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标语,明确专人管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清丰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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