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5年10月15日至12月2日,对我县进行了常规巡察。2016年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县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5次、清丰大讲堂3期,深入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两个责任”的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了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严格夯实责任。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纪委全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法检两院党组,以及组织、宣传等部门,每年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次,对11个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三是支持纪检工作。加大对纪检工作的支持领导力度,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和县委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让纪检监察机关放手大胆开展工作。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出台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关于部分干部谋事创业不实,责任意识不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监督平台,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开通“孝廉清丰”微信公众平台,保证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做到了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查实必纠。二是严格问责追究。印发《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违法现象,严肃查处、大胆曝光,查处懒政怠政案件7起,党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印发《关于成立重大项目建设督导领导小组和县派督导组、问责组的通知》,切实提高各职能部门、包项目单位和责任乡镇的服务意识;坚持“首席警官制”,对恶意阻工、强装强卸、封门堵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法制环境。
三、关于文山会海、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
一是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按照全面清理、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会议文件过多问题,使全县党员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干事创业。二是倡树正确政绩观。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不摆花架子,不搞“面子工程”。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力量、加大投入,强力实施李家庄、五眼井拆迁工作,人民医院新址建成投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三是密切联系群众。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干部联村包户精准扶贫活动,印发《县级领导和部分县直单位联系扶贫开发重点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43名县级干部分包贫困村,52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攻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精准施策、抱团作战。同时,结合全县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县委办公室拟定调研课题18个,深入职能部门、部分乡镇、重点项目一线,开展全县大调研专项行动,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关于部分重点领域、热点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组成6个检查组,采取常规检查和临时抽查等形式,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进行明察暗访,盯紧全县各单位、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明察单位100余家,暗访500余人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5名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提醒45人,诫勉谈话11人,并对违纪人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开展重点部门专项检查活动。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部分单位经费支出审批、报销实行源头审核控制,重点监管审查单位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内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报销票据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情况。
五、关于一些基层干部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对全县基层领导干部进行系统轮训,重点培训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深入剖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纪律观念。二是加大案件惩处力度。采取明察暗访、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全面巡察,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至目前,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87件,党政纪处分8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追缴违纪资金160余万元。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探索出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考核暂行办法》,把“四种形态”贯穿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滑向违法,共谈话函询45人,通报批评31人。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在民主决策方面,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农村“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在民主管理方面,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在民主监督方面,完善乡村两级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在案件查处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导方案》,明确整治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问题直查快办、案件定期通报等制度。
六、关于个别单位人事管理不规范,存在事企不分、人员混岗的问题
一是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强化职数法定意识,严格依据单位“三定”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的领导职数,从严从紧配备干部。目前已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青年干部净化提升工程”。4月份对第一批34名青年干部进行了素质能力测试;选调了14名乡镇青年干部到县直单位锻炼,选派1名科级干部到天津滨海新区挂职锻炼。三是高标准完成乡镇换届工作,对17个乡镇的党委班子221名干部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建立干部人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乡镇党委班子221名干部进行任职审核。四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现象专项清查活动。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现象进行广泛摸底清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管理。4月份完成市委反馈的37名公职人员参公企业信息核实清查工作。
我县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有些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继续抓好各项整改落实,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清丰新一轮赶超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7221219;
邮政地址:清丰县人民路县政府综合办公楼,457300;
电子邮箱:qfxwbxc@163.com。
中共清丰县委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