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五个一工程”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宣统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综合办、工业园区党工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精品歌曲创作,为推荐参评河南省第十届“五个一工程”筛选作品,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五个一工程”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濮阳特色,形式、风格多样,体裁不限,内涵丰富,视角独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参评歌曲作品必须是新创、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评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因侵权导致任何个人或单位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作者自负责任,与本征集评选活动和主办单位无关。
3、投稿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濮阳市“五个一工程”歌曲作品申报表》(见附件);
(2)歌曲作品简谱;
(3)歌曲作品音乐CD,盒上需注明歌名、作者、参评单位等信息。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为征集申报期。逾期未报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活动设立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主办单位将根据评委会最终评审结果设置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评选结果将在市各大媒体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版权、修改权和永久使用权,并可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演唱活动,也可将演唱实况制作成视频进行广泛宣传。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2、所有参评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征集评选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所有。
4、各县(区)参评作品采取集体报送形式,由各县(区)委宣传部对参评作品进行初审和遴选后,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邮箱地址:pywyk519@163.com ,联系人:韩娉婷,电话:4414519。
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