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派第二巡察组于2016年3月1日至4月15日,对清丰县林技中心进行了专项巡察。2016年6月7日,市派巡察组向清丰县林技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林技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市派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情况反馈的4个问题,研究制定4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将整改责任分解到4个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时间节点,促使整改到位。
巡察整改期间,共梳理3个廉政风险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加大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力度,及时进行调整,保证了专款专用。组织会计参加财务管理培训班,对财务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学习;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定期不定期对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入乡镇、村组、农户等,走村串户,明查暗访。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两个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规定,更好发挥中心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提高中心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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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丰县林技中心党组
2016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