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型展览图片征集活动启事
发布时间:2019/7/16 1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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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市委宣传部安排部署,我县将于9月份举办“‘我和祖国共成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图片展”。为使图片展览更加全面、真实、立体、丰富地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清丰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发展进步,决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清丰大型展览图片征集活动,特发布图片征集活动启事如下。
这次征集的图片主要是指在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长河中,摄影者用镜头记录的反映各时期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会议及重要决策部署,体现清丰各领域发展辉煌成就,特别是在全国、全省、全市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首创性、代表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以及群众生活发生巨大变迁的精彩画面。
一、征集活动时间
从7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以收到征集图片时间为准)。 二、征集图片细则 一是清丰县从1949年(包括安阳地区管辖时期)至2019年6月期间拍摄的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单幅、组照,新闻资料照片、纪实照片、专题照片,个人和家庭生活照、工作照、景物照、活动照、集体照等符合要求的均可应征投稿。 二是所有照片要保证内容真实,无PS或裁剪,画面清晰无破损。投稿为电子照片的或扫描转化为电子版的照片,图片像素一般在3M以上,长边像素不小于2000。投稿老照片扫描件的,扫描线数不低于300线。老照片无法进行扫描转化为电子版的,投稿人可冲印照片复制品投稿,需7英寸以上,1000×1400=150万像素(5×7英寸,毫米规格127×178);也可报送老照片原件或底版。 三是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送作品的作者,或有作者委托证明,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肖像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于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单位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及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报酬。 三、图片应征方式 一是电子信箱发送:扫描成电子版的应征照片,可打包发送至电子信箱:qfxxck@163.com。电子信箱发送应征照片均要附有500字左右的图片说明。 二是邮寄投稿:没有电子版的老照片,请冲洗提供复制品或寄送原件和底版。原件由主办单位扫描后寄回,请在投稿时注明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楼县委宣传部307房间,邮编:457300,电话:0393-7219556。邮寄投稿要附上500字左右的图片说明。 三是投稿标题格式:投稿大型图片展览的标题格式为“建国70周年+清丰县+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 四、评选及奖励:征集活动结束后,县委宣传部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从征集的图片中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精彩瞬间图片和入选图片,纳入大型图片展览。经过专家组评审,入选大型展览图片,给予相应奖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精彩瞬间照片,每幅给予300元奖励;其它入选照片,每幅给予100元奖励。所有入选图片,颁发征集活动入选证书。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