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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商场超市等部分场所经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3/17 1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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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中原油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综合研判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 2022年3月17日起,有序恢复商场超市等部分场所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全市恢复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堂食、理发店、药店等与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相关的行业经营。洗浴、足浴、美容、按摩、KTV、网吧、酒吧、影剧院、棋牌室、剧本杀等场所暂不开放。

      二、恢复经营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扫“濮阳防疫一码通”、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三、餐饮单位必须做到堂食人员限流减半,大厅就餐人数不超过可容纳用餐人数的二分之一,包间隔位就座,婚宴缓办;其他经营场所入场人数不超过可容纳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恢复经营的单位营业前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确保经营场所室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在显著位置放置具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消毒纸巾供顾客使用。

      五、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按规定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六、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文广旅体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对不落实扫“濮阳防疫一码通”、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一经发现责令停业整顿,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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