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公示公告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1例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8/19 22:11:08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2022年8月19日20:02,清丰县疾控中心收到“河南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区域协查平台”1例密切接触者协查通知。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及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隔离管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密切接触者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8月18日

21:04乘坐K228次列车(03车16号上铺)自兰州火车站前往郑州。

8月19日

14:51到达郑州火车站。

16:00左右乘坐大巴车(豫JC8017)前往濮阳。

19:52到达濮阳市中原路高速口。

20:50闭环转运至清丰县康复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与上述该密切接触者在同一场所(包括出租车)、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服从属地管理,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前往检测或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防控不能松懈。请广大群众严格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消息,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建立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咨询电话:清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393--7216630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3--7218439

2022年8月19日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