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缴纳契税者享受补贴20%!先缴后补!即交即返!逾期不再受理,不能享受补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促消费、保交楼、稳民生”惠民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契税补贴条件
在清丰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且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缴纳契税的,可享受相应契税补贴。
二、契税补贴标准
对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缴纳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三、申请契税补贴期限
购买商品房契税补贴的申请时限为2023年6月30日前,逾期不再办理,视为购房者自动放弃申请契税补贴权利。
四、契税补贴原则
购房者以“先缴后补”的方式获得契税补贴。购房者在申请期限内未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补贴政策。
申请地点: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房产中心窗口(清丰县人和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
申请契税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购房人邮政银行卡,验原件留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购房人姓名、银行卡姓名、纳税人姓名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