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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承诺事项
发布时间:2024/7/9 9: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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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容审慎指导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工作,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未通过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进行土方作业、地面平整和硬化、围墙围挡建设等不涉及项目实质性建设的情形,不判定为“未批先建”。

二、项目准入一次性告知。在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时,通过“一库一图一单”形式,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告知,指导建设项目合法合规、高效快速推进,即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分类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政策要求“资料库”;梳理汇总项目建设各阶段工作“流程图”;建立注意事项以及常见违法违规行为“负面清单”。

三、全过程跟踪帮扶。对已通过“决策咨询服务”的建设项目,明确专人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试生产、竣工验收以及首次取证进行全过程跟进帮扶。建设项目跟踪帮扶责任人原则上每月至少对接帮扶指导一次,及时指导帮助解决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遇到的问题困难。

四、压缩审批时限。根据政策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对不需要现场核查的许可事项,原则上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并当日反馈;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当日提交局行政许可集体审查会议研究决定;对局行政许可集体审查会议研究决定准予许可的,当日颁发相应行政许可决定或许可证件。

五、推行提醒服务。通过“数据+人工”方式,对历史许可数据全面梳理和筛选,形成“临期证件清单”。对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提前 6 个月、3个月分别告知其最新政策要求,主动超前提醒,服务企业许可证办理,避免发生超期未取得许可的问题。

六、开展执法检查,服务先行行动。在执法检查中,将了解企业实情作为首题,形成“执法督导、服务先行”的执法新思路,帮助企业发现安全生产问题,提出科学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七、推行柔性执法。在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时,对首次发现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服务企业发展。同时提供跟踪指导、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八、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帮助企业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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