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又至清明。在这缅怀先烈、追思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大力弘扬文明新风,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努力营造“绿色清明・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清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清丰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践行文明绿色理念
自觉抵制封建迷信,以鲜花祭奠、网络祭扫、植树缅怀、书写寄语等现代文明方式缅怀先烈、追思先人。摒弃在城乡道路、林地草坪焚烧冥物、燃放爆竹等不文明行为,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尊重环卫工人劳动,维护公共环境,传承孝道文化,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绿色祭祀理念。
二、坚守安全有序底线
安全无小事。清明祭祀期间,要强化安全意识,倡导绿色祭祀理念,切勿在林地、公园、小区、公墓林带内等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以防火灾。要合理规划祭扫日程与路线,尽量错峰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严格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秩序,避免人车拥堵,保障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三、弘扬优秀传统美德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定,抵制丧葬祭祀陋习,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成为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祭祀重在心意,绿色彰显文明。让我们携手行动,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低碳环保的先行者、安全有序的维护者,共建文明和谐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