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凤鸣路与东西大街交叉口等10处
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5年9月1日启用凤鸣路与东西大街交叉口等10处电子监控设备,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附件:
电子监控设备地点名称:
(一)闯红灯设备
1.凤鸣路与东西大街交叉口。
(二)违法停车设备
2.朝阳路金桥商业城门口处。
(三)卡口设备
3.安康路与诚睦路交叉口;
4.人和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
5.开州北路与X016县道交叉口;
6.X017县道与安和路交叉口(纸房乡);
7.X009县道与X012县道交叉口(大流乡);
8.S301省道清丰段与X008县道交叉口(马村乡);
9.S214省道清丰段与X017县道交叉口(六塔镇);
10.S302省道清丰段与X016县道客运站东交叉口(韩村镇)。
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