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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应急处突队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5/8/13 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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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面治安防控水平,切实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专门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应急处突队员,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为确保这次招收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及名额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三)年满20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8年7月后出生)。招聘应急处突队员20名,招聘对象退伍军人。

   (四)身高172cm以上,身体健康,机警敏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心理素质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涉嫌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机动专业队工作岗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应急处突队主要职责是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重大节日、特殊时期的治安巡逻工作,专业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强化教育和训练,训练内容为体能、防暴队形、擒拿格斗、处置突发性事件演练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者填写《应急处突专业队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至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三)报名地点:清丰县县城东北角,平安保安公司院内,联系电话:7218234、15193908190。  

   (四)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与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体检   

   )面试:报名结束后,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按1:1.2的比例进入体检。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政审

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前20名。由考务组指定有关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六、培训上岗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二个月,集训二个月同时作为试用期。

七、签订合同

集中培训合格的人员,由清丰县平安保安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内和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违反用工单位纪律的,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和约定的制度予以辞退。    

八、待遇  

    应急处突队员由公安局统一配发服装上岗并进行日常管理。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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