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清丰要闻清丰要闻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深圳市福田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2/28 8:59:05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2022年2月27日,我中心接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发深圳市福田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的协查函。接到函后,我中心迅速响应,立即开展调查和人员摸排。经调查,王某某2月24日自深圳乘车,25日回到清丰高堡乡后王家村。

目前,已对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及已经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了管控,该密接人员已完成3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目前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异常情况,2月27日对其本人、居家环境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部位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过流调及大数据比对,王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2月24日

20:00左右乘坐深圳至菏泽的火车,车次Z186,车厢14,座位号086,乘车期间有饮食及上卫生间行为,其它时间佩戴口罩。

2月25日

14:18在菏泽火车站下车,而后步行到菏泽汽车东站。

14:30乘坐菏泽东站至濮阳大巴车,车牌号为鲁RM7466,乘车期间有饮食行为,其它时间佩戴口罩,途中未下车。

17:30左右在濮阳飞龙汽车站下车。

18:10左右到濮阳飞龙汽车站对面站牌乘坐车牌号为豫J92090清丰东路车。

19:00左右到朝阳路南门口下车。

19:59在清丰县福嘉百货附近路边摊位购买煎饼果子,双方均佩戴口罩。

20:04在清丰县福嘉百货附近路边摊位购买粥,双方均佩戴口罩。

21:00左右由其哥哥送至家中。

2月26日

白天在家休息并打扫卫生。

20:00骑自行车到清丰县文化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路边摊位购买丸子,双方均佩戴口罩。

20:42到清丰县文化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路边摊位购买菠菜,双方均佩戴口罩。

2月27日

9:40闭环转运至清丰县健康服务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无咳嗽、发热异常不适。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活动轨迹有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宾馆)报备,服从属地管理,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每位公民都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咨询电话: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3--7227287

清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室   

0393--7216630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27日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