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12日濮阳市“环保风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政府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理宏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岳洪波、常利强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清丰县“环保风暴”专项行动方案》。目前,“环保风暴”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全面排查工业企业违法排污
县环保局牵头负责的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排查组,提前实施行动。共成立了3个污染源排查组、划定工作范围,制定具体计划,迅速开展了排查工作。县环保局决定:“环保风暴”一个月内,全局人员双休日不休息,每天召开各组例会,汇报当天活动情况,研究安排当晚和第二天行动。截止目前,已累计出动300多人次,排查企业80余家,对产业聚集区24家企业排查完毕,发现存在环保问题的11家,已全部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
全县共排查出违法“15小土”和“新五小”企业小企业33家,县政府已全部下达关闭取缔决定,止目前已拆除到位12家。
(二)城区河道截污治污进展顺利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推进城区河道综合治理。一是对河道排污口截流封堵。结合前段工作,对县城区马颊河道进行排查,发现县城北环沟排污口3个,已全部截流,纳入污水收集管网。二是开展城区污水管网及市政设施建设。县城马颊河段截污管线已完成100%。三是进行引黄冲污工作。县水利局向城区河道调水冲污,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城区河道总体水质好转。
(三)餐饮油烟污染得到初步整治
县综合执法局进行了三次烧烤摊点集中治理专项活动,重点对朝阳路、政通大道、人民路等路段的6处烧烤摊点进行了治理。
(四)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县住建局加大了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力度,县城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均已推广散装水泥,同时要求工程参与各方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一是按标准要求设置工地围栏和安全网,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二是主、次干道两侧的工地设置冲洗设施,杜绝工程车辆带泥上路;三是对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五)机动车污染防治有序启动
县公安局牵头联合环保局、交通局、商务局,认真研究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车辆落户标准,凡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二是严格执行机动车定期检验制度,下步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予通过安全检验和营运审验;三是加快淘汰黄标车,逐步实施黄标车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