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本网讯 8月11日,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清彰、贾建岭、左海义、韩晓东和委员共21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理宏、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60余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一府两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在会上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情况进行审议,既是加强监督工作的需要,也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必然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县经济社会取得了较快发展,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我县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这既是县政府和各部门、各乡镇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团结奋斗的结果,常委会对此表示满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刚才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向人民承诺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法检两院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希望法检两院在下半年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为全县大局服务,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