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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清丰县两级法院举办2015年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案款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15/12/9 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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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下午,市、县两级法院举办2015年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案款发放仪式,现场为36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款111.69万元。市法院副院长马长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惠晓杰,副县长王淑娟等领导出席仪式,县法院院长石文英主持仪式,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见证发放过程。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惠晓杰对集中发放执行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县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要求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联动、强化配合、通力协作、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涉农维权工作机制建设,确保涉农维权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市中院副院长马长虹强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诚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全市两级法院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好农民工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办理注重“快”字,坚持“四快三优先”,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二是服务注重“暖”字,推行各种措施方便农民工起诉,加大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三是打击注重“严”字,加强部门联动,综合采取“老赖”曝光、网络查控、打击拒执犯罪等多种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随后,县法院在二楼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及媒体代表详细通报了清丰法院今年涉农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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