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辖区内“清丰县瀚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11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六塔乡中心双语幼儿园”等33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资质予以注销。
今后我县不再存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切形式的线下学科培训活动均为违规行为,发现后可向县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93-8698021,邮箱:qfgzytglg@126.com。
特此公告。
附:《清丰县教育局关于注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学资质的决定》(清教文〔2021〕104号)
清丰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