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疫情传播潜在风险,阻断疫情传播途径,请4月29日以来有濮阳银街(地下商城)活动轨迹人员(含商铺经营人员、保洁保安人员、曾到银街地下商城逛街购物人员等),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告个人信息、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为切实消除疫情传播潜在风险,阻断疫情传播途径,请4月29日以来有濮阳银街(地下商城)活动轨迹人员(含商铺经营人员、保洁保安人员、曾到银街地下商城逛街购物人员等),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告个人信息、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21002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41090002411074号 豫ICP备202600343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