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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清丰县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2024-07-27

清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办),开发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已于昨天(25日)晚上21时由台风级减弱为强热带风暴级,预计“格美”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于27日夜里从信阳进入我省。受台风倒槽及台风低压本体影响,27日至28日我县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7级左右阵风。

按照《清丰县防汛应急预案》及省、市防指会议精神,县防指决定自7月26日15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办)、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分析研判,科学指挥调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123”“321”工作要求,做好人员转移避险;

水利、河务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内河道和卫河水情,做好抢险准备;

城管部门要动用各类排涝设施设备,全力抽排积水;

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工地、深基坑等部位隐患排查整治;

公安部门要及时封闭积水立交道口,对积水路段进行交通管制;

交通、公路部门要强化道路安全排查;

文旅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管理,及时采取关停等安全措施;

各乡(镇、办)、村(社区)要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妥善转移安置。

其他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防范应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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