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清丰县孝道文化的独特优势,将中华优秀孝道文化融入孝道调解工作,切实把孝道文化智慧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动能,生动展现清丰县孝道文化志愿服务的创新性和时代性。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决定为扩充清丰县弘孝调解志愿服务队规模,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孝道文化志愿者。
招募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热心公益事业,深刻认同孝道调解工作理念,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奉献精神。
2. 工作认真负责,有充足时间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甘于奉献,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统一服从管理,按照要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 全县范围内的孝老子女、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达。
4. 曾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村(居)社区工作的退休党员干部,熟悉基层工作情况、具备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
02、服务内容和时间
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协助化解邻里、家庭等各类民生矛盾;宣传孝道文化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孝老爱亲、和谐共处的理念;收集群众诉求与意见建议,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参考,推动清丰县本土孝文化从精神理念转化为服务基层治理的实践动能。
工作时间根据工作任务和志愿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安排。
03、招募方式
报名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凡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线上报名),并如实填写《清丰县孝道文化志愿者报名表》;线下报名可前往指定地点提交材料(清丰县人民路与春晖路交叉口西侧一楼 孝道调解室115房间)。报名材料提交后,由清丰县弘孝调解志愿服务队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适当方式通知本人。
0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05、激励措施
1. 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我的志愿故事”主题评比活动,颁发获奖证书,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颁发获奖证书,对优秀故事进行汇编推广。
2. 每半年开展一次“孝道调解标兵”评选活动,每次评选出“孝道调解标兵”,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将其先进事迹推荐至省、市、县委社会工作部,作为先进典型宣传表彰的重要参考。
3. 为志愿者建立志愿服务档案,记录志愿服务时长与服务表现,在评优评先、社会荣誉评定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联 系 人:张占伟
联系方式:13461621266
本公告由清丰县弘孝调解志愿服务队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期待广大热心公益、认同孝道文化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报名,携手共建和谐美好清丰!
清丰县孝道协会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