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清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理宏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接受韩军辞去清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赵志学为清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杨斌为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理宏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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