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清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奇峰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秀安、葛英华、王付臣、武俭阔等共26人出席会议。县法院院长赵志学、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斌、县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兵辞去清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议案。经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赵丹为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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