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县长朱广治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工作取得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6年工作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工业立市、制造强市”战略,突出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在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中贡献更多清丰力量!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清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清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清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清丰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清丰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清丰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清丰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清丰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预算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清丰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清丰县2026年县级预算(草案)》,同意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清丰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清丰县2026年县级预算。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清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潘奇峰主任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以高质量履职助力“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中勇争先、作贡献。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清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清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永正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斌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