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打来的电话,对纸房所执法人员快速高效处理投诉的做法给予极大的好评。
5月21日晚,纸房所执法人员接到清丰县市场监管局转来的投诉:2018年12月,消费者陈先生在纸房乡某村专卖店花费1700余元购买了一台抽油烟机,在使用过程中抽油烟机着火,陈先生要求商家更换新机,但是专卖店一直拖延不给处理。
接到投诉后第二天(5月22日)一早,纸房所执法人员前往专卖店核实了解情况,经过与专卖店负责人沟通,详细讲解《消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经调解,终于促成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新的抽油烟机,并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经营者立即联系售后服务人员赶往消费者家中为其更换新的油烟机。当天上午11:00新机更换完毕,消费者对商家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来源:清丰县市场监管局 张育新 白换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