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开展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为科学评价和界定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注重审计重点。结合乡镇资源禀赋,围绕乡镇企业取水、排污、违法占地、垃圾处理、植树造林等为主要内容,以落实政策制度,履行保护监督责任等方面为审计重点,制定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实施方案,展开审计调查。二是注重审前调查。审计组通过召集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开展审前座谈会,全面了解乡镇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职责,摸清乡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底数,切实做好乡镇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资料、数据收集工作。三是注重审计整改。针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履行情况做出总体评价,切实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规定完成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改革完善生态保护各项体制、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审计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