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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清丰实践——清丰县创新构建“1133”人民调解模式
2025-10-12     【字体: 】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清丰实践

——清丰县创新构建“1133”人民调解模式

“一对年轻夫妻因家庭琐事激烈争吵,需调解员紧急介入!”9月22日,清丰县综治中心平台接到求助信息后,迅速将需求信息派发至就近调解员。仅1个小时,经调解员耐心疏导,当事双方情绪平复,一场潜在的家庭纠纷成功化解在萌芽阶段。

如此高效场景,在清丰县已成常态。2024年,当地调解案件量超1万件,较2017年增长10倍;诉前调解成功案件从2018年的不足500件,到2024年的突破2000件,大量矛盾在基层就地化解。这组跨越式增长的数据,正是“枫桥经验”与当地治理实际深度融合、开花结果的生动写照。

今年8月17日,省委书记刘宁在清丰县调研时指出,清丰探索形成的“1133”人民调解模式(即1个协会厘顺关系、1个计划提升能力、3项激励机制、3大联动机制),实现了“枫桥经验”与本地实际的有机结合,为全省乃至全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宝贵经验。

破局:从“身份困局”到“制度破冰”

基层调解曾长期面临“身份之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但此类组织多为群众性自治团体,无法与调解员建立法定劳动关系,亦难以规范管理薪酬,致使队伍不稳、效能不彰。

2018年2月,新任清丰县司法局局长的杨永超在签发工资表时发现了这一尴尬:调解员既非司法局职工,也非乡镇雇员,工资却由司法局代发。“身份模糊,权责不清。”杨永超回忆,这种状态直接制约“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治理目标的落地。

破冰之举在于机制再造。2018年6月,经清丰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该县在全省率先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并在全国首个以政府购买调解服务方式统领全县调解组织。协会直接与调解员签订劳务合同,财政资金直达个人账户,一举破解了“聘不了、管不好、留不住”的难题。

这一创新催生了全国首家承接政府购买调解服务的人民调解员协会,更为“枫桥经验”在清丰落地生根搭建稳固平台,从源头上盘活了基层调解资源。

嫁接:从“诸暨枫桥”到“清丰娟子”

制度破冰后,能力提升成为关键。清丰县主动前往“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诸暨枫桥镇取经,并与当地知名调解品牌“娟子工作室”负责人蔡娟建立紧密联系。

2019年11月,蔡娟了解到清丰县的创新实践后,专程前来考察。她发现:清丰县的“调诉访”机制成熟,司法资源覆盖广,还有智能化设备支撑——与“枫桥经验”内核相通又别具特色。同年12月,蔡娟将“娟子工作室”正式落户清丰县,成为当地矛盾化解的金字招牌。

以此为契机,清丰县于2020年启动“娟子式调解员”培养计划,推动个体经验向群体能力转化。截至目前,该县已举办专题培训46期,孵化“娟子式工作室”77个,培养专业调解员90余名,实现了“从1到N”的人才裂变。

筑基:从“临时兼职”到“专职专业”

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成立,加速了调解队伍的“职业化转型”。专职调解员经统一招聘培训后上岗,劳务关系清晰、薪酬与绩效挂钩、有明确晋升路径,彻底告别了“临时帮忙”的身份。

激励机制同步建立,实行“日薪+满勤奖+案件补贴+季度绩效”制度,让调解员收入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从根本上调动其干事热情;研究出台《职业调解师制度》,将职业调解师分为初、中、高、特四级,每级再分三档,每晋一档月补贴增加100元,拓宽了职业发展空间。一名“90后”调解员说:“现在干调解有尊严,有奔头,是在做事业。”

在能力建设上,通过举办“我的调解故事”宣讲赛等活动,促进经验交流与专业提升。专业能力的显著提升在实战中得到有力印证:2025年8月22日,清丰代表队在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大比武”中斩获一等奖;9月,调解员王社花代表濮阳市征战全省竞赛,调解员队伍实现从“能调解”到“善调解”的蝶变。

协同:从“单兵作战”到“三联共治”

在实现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基础上,清丰县进一步致力于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推动调解工作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通过“内激+外联”双轮驱动,有效凝聚了基层治理合力。

在外部协同上,“三项联动”机制构建起高效治理矩阵:“调诉访”联动确保矛盾化解各环节无缝衔接、不脱节;“律心调”联动提供法律与心理双重服务,既解法结又化心结;“县乡村”联动依托智慧平台实现全域响应、就近处置。

“调解工作既要有人干事,更要让人愿干事、能干事。”杨永超表示,在巩固前期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清丰县通过“建机制激活力、强联动聚合力”,构建起“1133”模式的核心框架。

预防:从“事后化解”到“前端预防”

“‘枫桥经验’的精髓,不仅在于高效化解矛盾,更在于提前预防矛盾。”杨永超坦言,基层不少纠纷的根源是“不懂法”。过去,村居法律顾问与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始终未被打通——顾问要么难以深入群众、贴近需求,要么因咨询量过大难以兼顾,导致普法和预防工作难以落地。

2019年起,清丰县启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培养成“法律明白人”,构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服务体系,推动“枫桥经验”在矛盾预防、服务优化上焕发新活力。

“群众问的简单法律问题,我先帮忙解答;拿不准的,就马上联系法律顾问请教指导。”清丰县高堡乡西侯村“法律明白人”孟娟娟已在村里做了五六年普法工作,不仅负责解答日常法律疑问,而且多次成功调解邻里纠纷、婚姻矛盾、劳动合同争议等问题。

“村居法律顾问的核心作用,是通过开展专业化、常态化服务,筑牢基层法治屏障,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稳定提供法治保障。”清丰县柳格镇村居法律顾问亢献淑律师表示,通过系统培训“法律明白人”,这种塔式服务体系真正发挥了作用,既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又有效助力邻里矛盾的提前预防和及时化解。

成效:从“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

七年探索,清丰县“1133”模式结出硕果。2019年是实行新模式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清丰县调解案件量占全市的49%,呈“一枝独秀”态势;截至目前,清丰县今年前三季度调解案件量占全市的30%左右。数据下降,并非清丰县调解工作力度减弱,而是全市学习推广“清丰模式”后,基层调解能力整体跃升,实现了“百花齐放”。

该模式获得高度认可:2019年,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要求全国推广;2022年,中央政研室《学习与研究》刊发专题经验,将其列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

从制度破冰到品牌塑造,从协同联接到预防前置,清丰县以“1133”模式走出一条“组织化运行、专业化建设、协同化推进、预防性治理”的基层善治之路,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注入生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了坚实的基层智慧。

来源:濮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