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无权分包的工程项目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巨额保证金。张某此前两次被抓均因证据不足而导致案件难以进入下个阶段。究竟是民事欺诈、情势变更导致的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罪,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高社娟在接到该案后,仔细阅卷查找疑点、漏点。
经部门讨论研究,分管副检察长南志军、第二检察部主任丁宏均感到这是一起复杂、疑难的案件,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把它办好。随后,承办人制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补充侦查提纲,对证明其有罪无罪证据均不放过。为保证取证效果,南志军副检察长指出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员额检察官高社娟带队远到山东省海阳市对该案侦查机关的补充侦查介入引导并对在案证据核实。最终,经过大量调取新的证据证实张某在外欠巨债的情况下,用拆东墙补西墙的作案手段,其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最终,张某被以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三个月。
“依法检察保公正,伸张正义为人民”,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群众赠送的锦旗上的寄语自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精准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