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及时、满意地申请到经济适用住房,我县已在县电视台就经适房申报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进行为期一周的播放,并向乡镇、乡直各单位印发公告、申报须知等,认真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宣传、申请工作。
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及时、满意地申请到经济适用住房,我县已在县电视台就经适房申报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进行为期一周的播放,并向乡镇、乡直各单位印发公告、申报须知等,认真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宣传、申请工作。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21002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41090002411074号 豫ICP备202600343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