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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丰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8/9 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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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践行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我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

(一) 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全面建设食品安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目标,统筹调配各类资源,抓好“686”创建计划的组织实施,即健全党政同责的管理责任体系、统一权威的监管执法体系、快捷高效的电子追溯体系、全面覆盖的风险监测体系、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体系六大体系;实施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农村食品安全保障工程、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工程、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食品产业发展扶植工程、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工程八大工程;开展食品三小专项整治、学校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食品行业潜规则专项整治、餐厨废弃物处理专项整治、农贸市场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六大整治。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抓好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圆满完成全4批次/千人口的食品抽检任务。通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切实做到党政同责落实到位,源头治理扎实有效,执法监管全面覆盖,违法犯罪明显下降,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社会共治氛围浓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大幅提升,总体满意率不低于75%,为顺利通过验收打下坚实基础。政府食品安全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推进双安双创工作以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手段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按县域整体推进示范创建。结合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按照有方案、有创新、有措施、有机制、有成效的要求,紧紧围绕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建设、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探索严密高效、科学先进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努力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导各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农业农村局,各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动员社会各方深入参与创建,构建级主创、参与、社会协同的创建体系。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督导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全面深入报道创建工作。推动各搭建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各类交流互动平台,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和标准,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做好迎接上级验收准备工作。(政府食品安全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四) 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力度。打好碧水保卫战。马颊河、潴泷河达到类水质,第二濮清南达到或优于V类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总体高于95.6%。打好净土保卫战。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建立耕地(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强化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和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监管,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农药兽药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严格农药兽药准入管理, 建立农药兽药产品市场退出机制,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县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控收储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粮食局负责)

(五) 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理制度, 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核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风险自查,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和检测,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线下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实行全部备案。(委网信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风险分担作用。(相关保险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百日行动活动,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比例达到80%以上,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70%以上。(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打击制售仿冒假冒食品春雷行动、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政府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配合,各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及清真三食清真饮食、清真副食、清真肉食)的监督检查,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县宗教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守牢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强化应急管理,降低事故损失。(政府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各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做好与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全农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增加追溯点,落实国家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食品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并有效运行。(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严重失信重点监管制度,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统一归集管理和共享,推行联合激励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法院、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督促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政府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九)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开展 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围绕四优四化和重点领域,培育壮大全产业链知名品牌和企业。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酒业转型发展攻坚。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改造提升质量检测技术体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高标准建设粮油示范企业, 提升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粮食局负责

四、加快推进监管方式转变

(十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压缩50%以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技术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政府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抽检监测力度,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政府食品安全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畜禽水林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粮油产品生物毒素等安全风险评估。(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做好超标粮食处置。(粮食局负责加强食品进出口监管。(县商务局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假利剑"专项行动,建立打击食品犯罪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和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走私、制售假劣食品、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清真及清真不清、制贩假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宗教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狠抓大要案侦破,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行政处罚结果依法公开。推进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十四)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完善食源性疾病防控监测体系,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率明显提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加快各级各类食品检验机构建设,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鼓励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开展快速检测,强化进货把关,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作用,推进检验能力验证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十五)进一步拓展投诉举报渠道。贯彻落实食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理顺投诉举报的联动处置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投诉举报开放日宣传活动,完成举报投诉中心优化升级,拓展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参与管理、制定标准、收集信息、促进交流和推动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 舆论引导,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和识骗防骗意识,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局负责

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十八)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文件精神,制定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强化履职检查、跟踪督办、评议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政府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委组织部,各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政府食品安全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并严肃处理。(纪委监委负责)各年底前向委、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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