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豫农文【2025】2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和补贴对象
1、2025年安排我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8万元。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执行。
2、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申请农机报废补贴的农机具必须来源合法。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补贴标准
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包含仅报废、报废并新购置同类机具两种类型。
三、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并现场填写《农机合法来源承诺书》;企业对农机信息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进行必要的人、机信息采集,企业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县农机发展中心对农机进行拆前核验后,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且具备注销条件的农机应在报废前按规定办理牌证注销;纳入牌证管理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农机,由机主进行承诺说明,可视同无牌证处理;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机,县农机中心在确认农机拆解后,在《确认表》上签注“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已确认拆解”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到县农机发展中心补贴大厅申请补贴。
四、申请地点
1、补贴申请时间:2025年7月8日开始受理,资金用完为止。
2、申请地点:清丰县农机中心补贴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0393-7527071或登录清丰县农机发展中心网站。
清丰县农机发展中心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