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9日至8月23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的35个问题,提出了3点意见建议。对此,县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目前已整改问题34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根据反馈问题制定了35类89项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整改措施,3项集中整改期后完成的整改措施,41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89项措施,健全完善制度21项,开展专项治理1项、专项检查3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县社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社各股室、各基层社、各企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认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4年10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各党组成员针对反馈意见深入剖析了自身存在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整改的自觉性。整改工作启动以来,社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形成整改报告,确保整改顺利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县社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到各党组成员、各股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逐条落实、逐项完成整改任务。
(三)注重标本兼治,切实确保常态长效。坚持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修改完善规章制度21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我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聚焦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整改问题:对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清仓见底还有差距。供销社对上轮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薄弱还依然存在,内审工作还未如实开展,下级管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依旧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提出的租赁合同超期现象,制定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同时对下属单位公章进行了统一管理;二是监事会主任严格按照监事会职权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强化对基层社和社属企业会计的教育管理,10月18日,对下属单位会计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完善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财务规范管理;四是完善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制度》,今年对工业品公司和日杂公司开展了内部审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整改问题:部分问题在长效机制方面存在欠缺,主动作为不够。上次巡察中发现部分乡供销社资产失管、流失严重、未建立、未采取长效管理机制逐个解决。
整改成效:一是县社联合丰合资产公司对社属企业和基层社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清查超期租赁合同和资产侵占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完善《清丰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社有资产租赁。完善《清丰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整改问题:综合改革方面依然存在守摊求稳思想。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资管理、储备方面还没发挥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11月25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12月2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转化为强大工作动力奋力推进清丰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二是闲置的古城为农服务中心已租赁,目前正在装修,即将投入使用,增强基层为农服务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4.整改问题:贯彻党的二十大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理论学习止于浅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清丰实际结合还不紧密,尤其在农资保供、农资储备、农资市场开发方面的理论学习滞后;党组未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精神进行深入学习,没有真正把学习成果贯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学用结合还有一定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每周例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10月28日,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视察河南重要精神和对供销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进行研讨交流;二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供销社改革发展,2024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4万亩,农资销售19000吨,推动了上级决策部署精神有效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整改问题: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多为“集中领学、我读你听”等机械式灌输,缺乏系统性思考、专题式研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领会不深刻。在2021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71次党组会议中,全部是主任领学为主,研讨交流形式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等,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要求,组织科级干部和中青干部在县委党校参加二十届三中全会培训班学习;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研讨。自11月份以来,对学习内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切实达到学以致用目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整改问题:“第一议题”制度没有常态化坚持。2021—2023年,共6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完善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该学习制度当成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决定部署的重要手段,并长期坚持;二是确定党组会召开时间后,至少提前一天将学习内容印发给党组班子成员,及早研读;三是自10月份以来,召开党组会时,首先集中学习确定内容,并对学习内容进行集中研讨,切实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整改问题: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偏差,深化供销机构综合改革成效不明显。立足“三农”工作大局,围绕为农服务宗旨不强,17个乡镇仅建设2个为农服务中心,以收取租金为主,业务还未扎实开展,为农服务职能发挥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12月2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推动落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二是11月、12月到部分乡镇进行调研,与加强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创造有利条件,不断推动项目建设,服务当地农民生产生活,带动农民增产增收。计划明年增加5个为农服务中心,为附近乡镇老百姓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服务,履行供销社为“三农”服务工作职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
8.整改问题:“三定”方案中规定内容没有具体化、制度化。对全县供销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未研究制定指导性、针对性的方案,每年年初未对供销社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规划,改革发展没有明确目标。对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等制度还不健全,没有建立完善的化肥淡季储存管理制度,缺乏化肥储备资金和场地。
整改成效: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制订2025年度工作规划,践行为农宗旨,助力乡村振兴,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服务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9.整改问题:社有资产盘活能力不足。县供销社印刷厂闲置长达10年以上,至今未开发利用;马庄桥海荣花园四楼商业房已建设完成4年以上,至今未产生效益;南乐县大乐城商业房仅产生较少经济效益。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已有租赁户对南乐一间门面房进行租赁。引进外地企业在县印刷厂投资办厂,已签订租赁合同,目前正在做留守人员的遗留问题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招租力度,确保商业房能够有效租赁。我们通过张贴广告、58同城招租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尽早将闲置商业房产进行出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整改问题:对下属企业监督管理不严,社有资产收益流失现象未有效根治。高堡乡、韩村镇、六塔乡、马村乡、大屯供销社原油库等5个基层社房屋、土地被长期侵占,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长达50年,日杂公司在未报县社同意情况下私自签订长达50年的租赁合同,仙庄供销社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实际长达40年;因1999年股金风波,大流乡、大屯乡、阳邵乡3个供销社土地、房屋租赁到期后,不能按期上交租金。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关于规范基层资产租赁合同的实施方案》,由科级干部带队组成4个资产清查小组对全县基层社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清查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和资产被占用情况,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县社已对签订超过20年租赁合同的部分基层社负责人进行了处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定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社有资产租赁;四是针对租赁大流供销社资产不能按期上交租金的租户,下发了法律事务函,催收租金,目前,大流1户租赁户已上交租金。今后,县供销社将协助基层社完善社有资产租赁,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
完成情况:未完成。由于受1999年股金风波影响,为兑付股金,2000年左右,高堡、韩村、马村、六塔、仙庄供销社签订了超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户已在供销社土地上新建房屋,日杂公司为偿还银行贷款,将部分资产进行了长期租赁,经与租赁户协商,合同难以变更;大流、大屯供销社由于缺少起诉证据无法起诉。下一步,积极寻找证据,依法对强占供销社资产的租赁户进行起诉。
11.整改问题:农资保供稳价发挥作用不明显。供销社作为农资保供稳价部门,没有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农资储备能力不强,基层社农资经营主体实力普遍较弱,业务单一,市场占有率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起不到保供稳价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与本地农资销售大户、专业合作社对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农业生产所需物资多元供应、配送及时、质优价稳、服务到位,积极引导加入市社农资集采集配联盟。二是申请5家企业加入市农资集采集配联盟,系统内企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整改问题:农资市场开发能力不足。与清丰实际结合不紧密,没有与各乡镇高标准良田经营方、种植大户等对接联系,
在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上面还有很大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12月积极与高标准良田经营方、种植大户等对接联系,已于8户种植大户开展土地托管、种子销售、农资销售技术指导、测土配方、农民培训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12月10日举办植保无人机农技培训,推广新型农机设备助农耕作,积极培养新型农业技术型人才,不断提高农田生产率和作业率,更好地为乡村振兴助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措施不力。柳格镇供销社职工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要求职工安置,截至目前还没有完善的有力措施;原来供销社老职工杜长山及儿子,多次上访要求双庙供销社发放看厂劳务费,形成缠访户,至今未能化解。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完善了《清丰县供销社信访工作制度》和《清丰县供销社维稳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及时了解案情并化解化解,做好超前防控;二是10月9日,组织双庙供销社历届主任对杜长山案情进行分析研判,上报《关于杜庆伟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目前杜长山思想稳定;三是已对柳格供销社资产进行测量并清算职工安置费用,同时,对占用柳格供销社资产人员依法进行了起诉,确保职工尽早得到安置,目前,通过对柳格供销社职工讲解政策,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职工稳定,无上访苗头。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整改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意识形态规章制度还不健全,还未认真抓好常态化管理。2021-2023年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全程以领学为主,缺失交流、发言、总结等重要研讨内容,没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调整了县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和职责;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4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三是强化学习研讨。集中学习采取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促进学习效果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方面
15.整改问题:“一把手”存在“老好人”思想,干部职工管理监督责任不到位。考勤签到管理不严,干部职工存在迟到、早退现象,请销假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了《清丰县供销社考勤工作制度》,提高员工对考勤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切实做到制度管人;二是分管领导不定期对机关人员上下班情况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整改问题:调查研究不深不实。深入基层和社有企业调研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多以会议传达、电话安排,深入基层现场排查少,仅在极端天气突临时下企做排查指导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调研原则。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求准确、全面掌握情况,真实了解基层的实情。11月20日至22日,领导班子深入企业和基层社调研安全生产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对调研发现问题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二是开展针对性调研。县社监事会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消费品以旧换新、社有企业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严格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11月25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县安全会议精神,要求深入基层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供销系统安全稳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整改问题: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抗的不牢。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认识不够深刻,正风肃纪方面标准不高,专题会议研究少,习惯于“上传下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与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还存在差距,没有创新思路和举措。
整改成效:一是调整了县供销社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人员;二是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任务明确、内容具体、责任清晰、追责严格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三是12月5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四是完善了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10月17日,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了警醒提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8.整改问题:内控机制建设有短板。监事会主任未到岗履行职责,且缺少专业审计人员,2021至2023年,内审工作仅开展一次,督查履职效果差。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9月,县委组织部门为供销社配备了新的监事会主任,,按照“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全面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能;二是县社已从基层社抽调一名专业财务人员充实到审计股开展工作;三是完善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内审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企业财务监管,使社属企业依规依法运营,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计,确保供销社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整改问题:“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一把手”和党组其他成员未能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人员的管理和责任方面进行监督,日常监管不能时刻做到抓常、抓细、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落实不到位,缺乏相关制度建设。
整改成效:一是今年3月份党组班子成员、各股室长、社属企业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责任和要求;二是县社党组10月2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听取部分企业负责人和股室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广利11月20日到古城供销社调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负责人提高政治定力,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整改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落实不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浮于表面,尤其对于身边案例没能深刻剖析,做到以案促警。2021至2023年,本单位17人收到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没能结合单位业务深入查摆制度漏洞,未形成有力的长效机制。
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11月25日,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了县社系统典型腐败案例,对照案例查找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形成不想腐、不敢腐的局面;二是在中秋、国庆到来之际,9月9日,召开廉政恳谈会,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提醒和廉洁从政教育;三是制定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细则》,明确开展“以案促改”的形式、内容和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1.整改问题:社属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务运转存在漏洞。会计凭证和账册管理不规范,供销实业存在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未装订、账册未记账等问题,县供销社存在采购物品无入库单、无领用清单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对社属企业会计的教育管理,增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10月18日,对下属单位开展了财务管理培训;二是加强对社属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今年对日杂公司开展了内部审计,实业公司财务账目已规范化处理;三是制定了办公用品入库单和领取单,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整改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供销实业2022年8月拨付综合开发土地托管专项资金50万元,有收据但账本未显示。2023年明细账册记账混乱,综合开发土地托管专项资金账面错误显示127104.55元;丰合资产在2023年结账过程中,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将专项资金50万元结转为利润。
整改成效:一是供销实业公司已将漏登的土地托管专项资金50万元登记在账本上,并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对原账物进行了纠正,重新进行了分类登记;二是丰合资产公司已对专项资金50万元进行调账处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整改问题:廉洁风险防控能力不强。2022年3月丰合资产从一花厂破产清算小组账户中挪用部分钱款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日常办公费等费用,违反破产法序列清偿规定,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县供销社在丰合资产违规报销2023年6月第六
届家博会服务费和2023年12月外出培训费用,存在违规向社属
企业转嫁摊派费用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11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清丰县供销合作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提升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完善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资金管理出做了明确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三是8月20日,相关人员已归还在丰合资产公司报销的相关费用,并对其进行教育批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整改问题:监督整改不力。供销社上轮巡察存在的问题整改还未到位,部分社有资产失管、流失还依然严重,未监督供销社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监督。参加县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会、推进会及民主生活会,全程跟踪监督,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督促县供销社把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清丰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逐步提升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整改问题:日常监督不实不细。日常监督力度不够,党风廉政教育对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开展少,警示作用有待加强。
整改成效:一是细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警钟长鸣。10月17日,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自9月份以来,纪检组积极参与派驻单位党组会议,做好日常监督。及时督促所驻单位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围绕“权、钱、人、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参加所驻单位“三重一大”党组会议,落实落细监督责任,通过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走访调研,排查廉政风险,细化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责任人,督促所驻单位制定完善了《廉洁风险点防控责任清单》,切实发挥了派驻监督“前哨”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整改问题:“三重一大”监督不到位。2023年供销社1月供销系统现场会观摩点升级改造资金9万元,工程前期未履行评审程序,结束后未履行工程验收,对重大开支程序不合规监督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出席派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9月20日,在供销社事先报备的基础上,参加县社人事任免党组会,围绕决策过程是否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决策结果是否合理等进行了现场监督,确保监督质效,推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加强“三重一大”日常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监察中,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的重大支出、重大事项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严关键资金,持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选人用人的监督方面
27.整改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2021年6月讨论“关于昆仑大厦一、二楼租赁问题”和2022年2月研究讨论“关于一花厂偿还高风山借款一事”均无具体人员表决意见。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在集体决策前提出议题,围绕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在集体决策中,党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在认识基本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表决;二是做好会议记录。自9月份以来,党组研究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和最终决策进行了详细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8.整改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力。研究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未体现“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并组织学习,通过学习,充分认识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意义,使每一项决策真正实现民主;二是如实记录。自9月份以来,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内容进行了如实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9.整改问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力。如2022年支出保洁费金额15000元、通信费金额6000元,2023年支出供销系统现场会资金9万元、保洁费10000元、通信费6000元未在党组会讨论研究。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完善了《清丰县供销社“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程序》,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自觉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二是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内涵,确保了“三重一大”事项都能集体研究讨论;三是强化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0.整改问题:年龄结构不合理。县供销社机关现有人员8人,平均年龄52岁,年龄最小的49岁,年轻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选拔干部;二是县社目前缺编3人,经与编办、组织部门沟通,拟招录2名公务员,切实解决年龄老化问题。11月19日,县社已向组织部门上报《2025年度濮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计划申报表》。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整改问题:干部队伍紧缺。目前县社机关13个编制,空编5个,机关每个股室只有一人,甚至一人兼任两个股室,没有交流轮岗空间。
整改成效:一是今年8月份,组织部门向县供销社配备了1名监事会主任和1名四级主任科员,配优配强了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得到加强;二是县社目前缺编3人,经与编办、组织部门沟通,拟招录2名公务员,11月19日,县社已向组织部门上报《2025年度濮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计划申报表》,待人员到位后充实到相关股室,切实解决干部队伍紧缺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整改问题:存在违规用人问题。2023年供销社存在违规私自聘用实习生一年,并支付实习生工资12000元。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8月,向人社局申请就业见习基地,2022年9月,县人社局下发文件同意县供销社为清丰县就业见习基地(清人社〔2022〕43号),2022年10月县供销社聘用见习生1名,见习期为1年,工资每月2000元,县人社局每月补贴1120月,单位发放880月;二是2024年11月6日,县财政已将见习生补贴资金归还县供销社。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整改问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供销社党组未能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党建对供销业务工作的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2022-2024年供销社部分党员干部虽注重党建工作,但在业务工作方面求稳为主,发展方面停滞不前。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理顺党建分管领导和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对应关系,明确党务工作者,切实抓好党建各项工作,树立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意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对照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督办落实。三是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2024年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3万亩,申报化肥储备库项目一个。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4.整改问题:开展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经查阅2021年—2023年民主生活会记录,班子成员之间没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达到见人见事思想的效果。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程序执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子成员紧密结合供销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深入剖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二是10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5.整改问题: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疏于管理问题。供销社离退休党支部和下属6个企业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缺乏有力措施教育引导,所属党员存在失管、失教漏洞。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二是11月4日,县社对机关和社属企业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开展培训,通过培训,参训学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得到提高,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得到强化;三是县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程春林到社企第三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联系督导活动,认真倾听了支部书记吴文伟关于党支部的建设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交流了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断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把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在供销领域落地生根。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扩大整改效果。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继续盯住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持续深化的整改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改彻底、改到位。
(三)加强统筹推进,持续深化整改成果。注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用足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起来,同建立健全机制体制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继续营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保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为我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特此报告
中共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