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的元旦、春节救助工作,2016年12月份,清丰县总工会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上报县总工会的工作程序,采用“双入户、双公示、双调查”的工作方法,共确认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611名。县总工会筹措资金79.5万元对他们实施救助。其中,大病医疗救助35人,发放救助金19.1万元;生活救助576人,发放生活救助金60.4万元。“双节”救助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他们的关爱和帮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元旦前夕,帮扶救助资金已通过会员卡全部发放到患病职工和困难职工(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