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掌握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人员情况,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该办严格审核各单位人员信息,精准校正数据库中每一位人员的个人信息。
一、收集材料。该办主要针对各单位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进行校正。要求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上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书复印件、“三审定”表复印件等。
二、整理比对。首先,该办工作人员将单位上报的人员信息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根据单位进行整理,同一单位的人员材料归在一起,并将不同材料归类整理。其次,将实名制数据库中人员信息与各单位上报的人员信息材料进行认真、详细的比对。
三、完善数据。根据比对结果,将姓名中有错别字的人员进行修正,确保数据库中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三审定表等信息相符。有曾用名与别名的人员,根据公证书,增加曾用名。姓名进行变更的人员,根据身份证与公证书,修改数据库中的姓名。将身份证号输入错误以及15位身份证号的人员,进行身份证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