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清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
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书记高尚功作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作具体工作部署。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高尚功受县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讨论了县委常委会2023年抓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清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全会充分肯定了2023年县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党员干部群众,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强大动力,全力以赴拼项目、促投资,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民生福祉持续增加、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全会回顾总结了2023年全县经济工作。全会指出,一年来,全县制造倍增成效显著、商贸物流不断壮大、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改革开放增势赋能、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宣传思想文化成果丰硕、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工青妇等群团、党管武装、国防动员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清丰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全会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县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楼阳生书记莅清调研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倍增,转型升级抓二产、彰显特色抓一产、优化业态抓三产、盘活资源抓效益,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清丰实践新篇章。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为根本遵循和工作指南,结合我县实际,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研透政策、争取政策、用好政策,坚持制造倍增、创新驱动、项目为王,坚持系统观念、有解思维、结果导向。
全会提出,要聚焦关键重点,奋力开拓新局。要坚持制造强县,持续实施制造业倍增行动,转型升级家居产业,培优做强食品加工,集聚发展环保装备,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产业支撑。要坚持示范引领,锚定建设现代农业强县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四个清零”,坚决守牢两条底线,持续做强乡村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养殖,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坚持做优三产,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激发消费潜能,做大商贸物流,做强文化产业,持续释放发展活力。要坚持市域一体化发展方向,持续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强力推进濮清同城,大力推进城市更新,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加快促进濮清向心发展。要坚持改革开放,始终把改革作为关键一招、开放作为必由之路、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深化县直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重点抓好“四个一批”,不断积蓄发展后劲。要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着力落实就业优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大力发展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切实增进民生福祉。要坚持系统施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主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大风险,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风险底线,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全会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和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经济思想,坚定正确方向,锤炼能力作风,狠抓闭环落实,力戒形式主义,确保高质量发展取得实际成效。
全会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知重负重、知难克难,勇于担当、躬身入局,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清丰实践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清丰力量!
十四届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的县领导;不是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市八次党代会、县十四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民营企业家代表、部分"三个一批"项目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